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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能、干警对业务知识的掌握,5月24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刑法专题业务培训,邀请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马卫军教授讲授涉众经济类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
2018-06-28    来源:永检原创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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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能、干警对业务知识的掌握,5月24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刑法专题业务培训,邀请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马卫军教授讲授涉众经济类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全院干警带来最新的法学理念和最前沿的刑法实务知识。

在讲座中,马卫军教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名、实务中的表现形式、罪名认定的难点和要点、与非法吸收公款罪相关的其他罪名进行精解与辨析。通过对罪名的阐释与案例的结合,让全体干警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确了罪与非罪的区别;通过对罪名表现形式的分析,使大家充分了解了新刑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形式;通过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相关罪名的辨析,让大家明晰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通过本次专题业务培训,使全体干警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规范办案、保证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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